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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文化局,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(大企业)宣传,文化部门,各团体会员单位:
为继承,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,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繁荣,大发展,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展现齐鲁儿女在建设“大而强,富而美”新山东进程中的精神风采,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山东的戏剧、曲艺舞台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精品佳作,山东省文化厅、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滨州市人民政府和齐鲁晚报定于2008年10月上旬联合主办山东省第五届小品曲艺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方式:
凡我省(含驻鲁部队、大企业)专业戏剧、曲艺工作者及群众文化、业余文艺队伍均可报名参赛。
大赛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,凡符合申报条件并按申报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关资料者均为有效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:
凡近年创作、演出,内容健康向上,未曾参加全省性比赛或评奖并未曾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播放的小品、曲艺新作均可报送。
节目演出时间长度小品类不得超出15分钟,曲艺类不得超出10分钟。
申报作品需报送打印文字脚本一式10份(亦可报送电脑软盘或通过电子邮箱报送),并附作者(演员)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等,获奖证书信息将以此为准,如有版权纠纷责任将由申报者自负;同时,统一报送演出音像光盘一份(无演出光盘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)。
三、奖项设置:
1、
大赛决赛设节目一、二、三等奖,对特别优秀的编剧、导演、表演等设单项奖;并对参赛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。
2、
主办方向获奖节目、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杯。
3、
优秀节目将由主办方组织出版或录制播放,大赛期间的录像资料版权归大赛组委会,不另付稿酬。
四、参赛实践、地点
1、2008年9月下旬,主办单位组织省评委专家审看录像光盘进行初评。
2、2008年10月上旬(具体时间及参赛节目、要求等另行通知)在滨州市进行现场决赛和颁奖。
五、大赛组委会
主
任:于钦彦
山东省文联党组书记、山东省文联副主席
型玉斗
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
崔娅妮
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郝克远
齐鲁晚报总编辑
副主任:陈
鹏
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
李
军
山东省文化厅文化处处长
孙立生
山东省曲协主席
王华莹
山东省剧协副主席
孙应琢
齐鲁晚报副总编辑
魏洪星
滨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
边茂田
滨州市文化局局长
杜贞年
滨州市文联主席
成
员:刘
敏
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
李玉泉
滨州市文化局副局长
高景林
滨州市文联副主席
王新生
山东省剧协副主席、滨州市剧协主席
戴桂娣
山东省剧协秘书长
柴心记
山东省剧协副秘书长
晏
伟
山东省曲协秘书长
张继良
山东省曲协副秘书长
倪自放
齐鲁晚报记者
李晓静
滨州市艺术馆副馆长、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所长
秘书长:刘
敏
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
晏
伟
山东省曲协秘书长
柴心记
山东省剧协副秘书长
李晓静
滨州市艺术馆副馆长、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所长
办公室主任:
李晓静
滨州市艺术馆副馆长、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所长
崔云让
滨州市文化局艺术科主任科员
办公室副主任:
臧宝荣
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副所长
办公室成员:
赵雷军
滨州市文化局艺术科
薛
坤
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
吴延香 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
刘新国 滨州市艺术馆
六、申报时间,地点
1、申报截止时间:2008年8月31日(以邮戳时间为准),恕不退稿。
2、申报节目请送(寄):滨州市黄河八路533号滨州市艺术创作研究所。
咨询电话:0543-3367051 3369260
联系人:臧宝荣 吴延香
邮编:256600 电子邮箱:5xiaopinquyi@163.com
山东省文化厅
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滨州市人民政府 齐鲁晚报
二○○八年四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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